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《经营者集中审查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公告 |
您所在的位置:网站首页 › 反垄断 征求意见稿 ›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《经营者集中审查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公告 |
为
进一步
完善反垄断法律制度体系
,
提高
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质量和效率
,市场监管总局
对
《
经营者集中审查
暂行
规定》进行了修订,形成了《
经营者集中审查
规定
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
:
一、通过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(网址:http://www.samr.gov.cn),在首页“互动”栏目中的“征集调查”提出意见。 二、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[email protected]。邮件主题请注明“经营者集中审查规定公开征求意见”字样。 三、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执法二司(邮政编码:100820)。信封上请注明“经营者集中审查规定公开征求意见”字样。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27日。
附件:1.经营者集中审查规定(征求意见稿) 2.关于《经营者集中审查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的说明
市场监管总局 2022年6月27日 |
今日新闻 |
推荐新闻 |
CopyRight 2018-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-3 |